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公布的案件,短视频平台前员工冯某利用内幕消息与外部合伙人勾结,诈骗公司1.40亿元人民币(约合 1900 万美元)。经查明,冯某及其同伙将这笔钱转换成 Bitcoin,并使用“混币”方法进行洗钱。八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90 多个 Bitcoin 被查获并移交给当局。据《人民日报》报道,冯某负责审批服务提供商的申请,并为他所工作的短视频平台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在该公司为刺激增长而定期提供的奖励和激励政策中,冯某利用其职位在系统中制造漏洞。他与外部合伙人唐某和杨某分享了这些漏洞,并使用伪造的申请文件转移了价值数百万人民币的激励资金。与唐某和杨某有关联的个人成立了多家空壳公司,以隐瞒腐败所得。这些公司被用来收取刺激付款,然后迅速转入最终由杨某控制的秘密账户。冯某及其同伙利用八个不同的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通过将 1.40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转换为加密货币来洗钱。大部分资金通过混币变得难以追踪,并被转换成 Bitcoin。冯某及其七名共同被告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侵吞罪”判处三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为最终判决。检察官办公室还查获了 90 多个 Bitcoin,部分补偿了该公司的损失。*这不是投资建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