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副律政司长张建利表示,即将于 8 月 1 日生效的“稳定币条例”基于三大支柱:“发牌制度”、“资产储备管理”和“技术及行为监管”,旨在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的市场环境。他强调,该条例的意义在于建立一个清晰透明的法律框架,以使香港的稳定币市场有序和健康地发展,同时保持国际市场对香港作为全球领先金融中心的信心。未来,将继续努力深化与内地和国际市场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利用国际法律和其他专业服务,支持内地和海外公司通过香港的国际金融平台拓展业务。[律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