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1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其發布的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文件《穩定幣條例》中表示,其要求持牌穩定幣發行方「確保不會在禁止交易指明穩定幣的司法管轄區發行或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並且「持牌人應實施管控措施,以緩解遠程客戶身份認證程序中,以及在日常運營期間發生位置掩飾(例如使用虛擬專用網絡,即 VPN)的風險」。 [律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