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0 日,針對香港金管局就8月1日起實施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發布一系列文件,中信證券對其進行解讀,得到的主要觀點如下:1、儲備資產:目前限於現金管理類資產,要求全額儲備。2、申請程序:境內企業提出申請前應先取得有關監管部門許可。3、發行、贖回及分銷:重點關注客戶適當性管理,無論發行人或第三方分銷均不應涉及在禁止交易穩定幣的司法管轄區展業。 [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