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 Hester Peirce 於 2025 年 7 月 9 日發表聲明指出,儘管區塊鏈推動了證券的「代幣化」,有助於融資與資產抵押,但代幣化證券本質仍屬證券,須遵守聯邦證券法。她表示,發行人可自行代幣化股票,或由第三方基於託管資產發行代幣,後者可能引發對手方風險或法律結構不清等問題。部分代幣可能被視為「證券收據」或「基於證券的掉期合約」,涉及零售交易時可能違反規定。 [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