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據Digital Asset報導,韓國國稅廳表示,居民若從海外公司以勞務報酬形式獲得虛擬資產,須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韓國國稅廳在今年3月的答覆中指出,如果該工資性收入未通過納稅組合進行源泉徵收(即預扣稅),則納稅人有義務自行進行綜合所得稅的最終申報。 [BlockBe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