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翻譯結果:
我並不是真的想在這裡就整個收入問題展開辯論,但顯然這只是整個蛋糕的一小部分,而那裡的遊客未能捕捉到更廣泛的動態。
一方面,支付給區塊生產者的費用顯然是一種收入形式……對區塊生產者而言。這很好。沒有必要辯論。另一方面,與企業收入不同,礦工的收入主要是嚴格的掠奪性的,而且是對用戶和應用的稅收。此外,還有區塊獎勵,這是方程式的一部分,並且是嚴格必要的以確保系統(是的,即使沒有事情發生,你也必須確保安全,在平靜時期安全不應該消失)。
區塊鏈就像國家一樣是企業。這種相似性只有限度,因此明顯地,以鏈上費用作為增長代理的辯論必須是有限的。增長的代理是多維的,必須包括費用收入、鎖定獎勵、用戶保留指標、應用使用、生態系統中的風險投資、節點數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