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反壟斷機構對蘋果公司處以1.5億歐元罰款,原因是蘋果的應用追蹤透明度(ATT)系統未能遵守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隱私規則。該機構指出,蘋果的ATT框架在競爭法的意義上是“既不必要也不成比例”的,其實施方式被認爲是“濫用”。ATT系統要求應用程序顯示多個彈出窗口,複雜化用戶體驗,並使廣告商難以有效遵守GDPR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