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導演卡爾·埃裏克·林施被控電匯欺詐和洗錢,涉嫌將Netflix的1100萬美元資金用於加密貨幣交易和奢侈消費。林施在2018年與Netflix達成協議,獲得4400萬美元用於製作科幻電視劇《白馬》。2019年和2020年初,他請求額外的1100萬美元,並於2020年3月6日轉入其公司賬戶。檢察官指控他將資金轉入個人經紀賬戶進行投機性證券交易,並在兩個月內損失了一半以上的資金。隨後,他轉向加密貨幣交易,並進行奢侈消費,包括信用卡支付、法律費用、豪華酒店住宿、傢俱和古董、豪車及奢侈手錶和服裝。林施被控一項電匯欺詐罪、一項洗錢罪和五項涉及犯罪所得財產的金融交易罪。若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