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方建議對與加密貨幣交易平臺$ACE Exchange有關的欺詐和洗錢案的四名主要嫌疑人判處最低20年監禁。臺北地方法院起訴了32人,包括$ACE Exchange創始人潘大衛、他的商業夥伴林庚宏和知名律師王振寰。超過1,200名個人受到欺騙,損失估計已從之前的3.4億新臺幣(約1060萬美元)上升至8億新臺幣(約2456萬美元)。檢方還建議對王振寰至少判處12年監禁,考慮到他的角色。2024年1月,臺北市警方逮捕了潘大衛和其他14人,揭示了潘與名爲“Alfred”或“Afu Wallet”的欺詐性加密錢包服務以及相關的加密卡的關聯。嫌疑人推廣了各種代幣的投資,導致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臺灣法院裁定應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查封,已經沒收了部分資產。$ACE Exchange迴應稱,潘的欺詐行爲與該平臺的運營無關。